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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勿甩壞!這頂假髮可不便宜!




從這角度看去,與鳥窩有些神似


     近日報載有一61歲蔡姓中風命理師被子女遺棄的官司消息,因蔡某年輕時拋棄妻子、兒女,在外與一女子同居,導致後來夫妻離婚,因沒盡為人父親的責任,以致四名子女一直懷恨在心,及至長大成人、結婚成家,從無人喊他一聲「爸爸」,在法庭相見也僅稱他「蔡先生」,六年前中風迄今,無人願意照料他,現在法官雖判他遺棄官司勝訴,但與子女之間芥蒂仍根深柢固,後續發展恐不樂觀。


     婚外情一直是社會中上演不輟的戲碼,後浪推前浪,一齣又一齣,現在要談論的對象是國民黨的當紅人物邱毅不忍卒睹的婚外情。


     說到邱毅此人,是個很具爭議性的人物,他既是教育人員,又是民意代表,卻經常有變調的事件演出,等會再談他的婚外情。


     根據2007.4.25自由廣場報導,現節錄部份他所發生事件:


     1995年他抨擊宋楚瑜是「外省人的吳三桂」。


     1996年在「呂安妮事件」中指控台大教授洪明洲性侵害,被告誹謗罪,後來法院判他有罪,處拘役20天(當然改繳罰金了事,哼!老子有的是錢)。


     2000年指控陳水扁跟金素梅有染,後來前法務部長廖正豪代表邱毅向金素梅道歉。


     2001年散佈邱媽福向同選區另一參選人索取2000萬元以換取退選的謠言,結果被依選罷法判刑3月。


     2004年總統大選因不滿選舉結果,帶領群眾以宣傳車衝撞高雄地院鐵門,造成多名警察受傷,直到2007.3.22被最高法院判刑14個月確定,並於數日後入監服刑。


     現在回到大家最有興趣的話題,那就是邱毅的「花心史」:


     當年31歲年輕得志的邱毅是台大的客座教授,覬覦時年19歲花樣年華的學生謝京叡,以其舌燦蓮花的嘴臉展開攻勢,背著元配夏女士向謝女表達非分之愛,謝女為「不倫之愛」竟也沖昏頭,不顧破壞他人家庭的幸福,逐漸深陷其中,此事在台大校園引起喧然大波,邱某在內外加諸的壓力下,只好向元配提出離婚之議,我不知離婚協議的內容,不過贍養費一定是一筆大數字,有時錢真的很好用,未婚僅30餘歲的曾靜瑩會爽快嫁給年近60的台灣十大富豪之一的郭台銘,是「誰」當橋樑?你說呢?


     1995年邱毅政變成功,與學生謝京叡正式結婚,不見舊人哭,只見新人笑,這種不倫的結合上帝會祝福嗎?


     2005年3月果不然這對戲演得轟轟烈烈的老少配也告勞燕分飛,十年的婚姻就此吹熄燈號,如此下場,邱某可說咎由自取,聽說是對孩子的管教問題發生嚴重分歧,特大號大男人的邱毅豈容「小」老婆指東揮西?另外是否邱某又開始「這裡也癢,那裡也癢」?我們就冷眼旁觀吧!


     另外要特別一提的是之前在自由廣場外的民眾集會時,邱毅公然指稱女立委管碧玲說「我覺得妳長得很醜!」事後被對方控告公然侮辱罪,後來法院竟判他無罪,管碧玲認為她長得美不美,不是邱某一人說了算,眾人自有公斷,至少老公喜歡就好,她不願為此事再勞神傷財,因此沒有繼續上訴。


     大家還記得邱毅在監察院門口被扯下假髮的糗事?以前記者在立法院曾問邱某是否戴假髮,他不耐煩地說:「跟你們說沒有就是沒有,幹嘛一直問!」,本文貼有他童山濯濯的真面目,各位認為他醜不醜?既然他批評管碧玲很醜沒事,我想說他是「醜(丑)八怪」、「糟老頭」、「E.T」)應該也可比照而不會有事吧?


     最後再回到婚外情的主題,奉勸天下癢癢的男性朋友,像吳育昇那樣把孫仲瑜僅僅做為生理上發洩對象已經於法不容了(還好法律訂得很人性化,老婆不告就沒事),如果要進一步同居生子甚至公開納為妃妾,那可要自問是否有王永慶、王文洋或成龍的條件(其實他們都是婚姻倫理的最壞榜樣),會讓元配噤若寒蟬不敢公開指責,你有這自信與本事嗎?否則趕緊回頭是岸,別再庸人自擾了!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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