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政部計劃今年九月開始課征奢侈稅,以增加財政收入。
不知是哪位自以為聰明者想出的歪點子?政府想效法「義賊」廖添丁的「義舉」,在這景氣特差,政府收入幾已山窮水盡之際,拿有錢人來開刀,這種「劫富濟貧」的邪門走道,不禁令人搖頭歎息。
中華民國萬萬「稅」早已深植民心,各種征稅名義無奇不有,大概只有中共獨裁政權堪與比擬,早期屠宰稅、教育捐剝削民眾幾十年,至於印花稅雖研擬取消,迄今不動如山。
建設要花錢,要享受當然得付出代價,老百姓繳稅給政府是天經地義的事,人云:『苛政猛於虎』,重稅、濫稅、不義之稅、不合時宜之稅、不公平之稅,猶如一條牛剝多層皮,這在百姓心目中與劊子手無異!
有錢人亂花錢,令人心難平衡,這須從教育下手,包括家庭教育、學校教育與社會教育,導正社會風氣才是重要課題,開名車、住豪宅、佩戴昂貴飾品等奢華表現,除非是非法所得,旁人莫可奈何,法律也無從規範。
現在政府有意「懲罰」花大錢的老爺,這要三思而行,雖然有人支持,認為既然他有錢,多課一些稅也許只是九牛一毛,對其財力並無大礙,但負面影響可不小。
景氣差,消費力降低,百業叫苦,政府發消費券就是要鼓勵民眾多消費來提振經濟,最近台幣又不斷貶值,正好可吸引外國買家捨香港、日本來台購買一些高級奢侈品,商家不但有生意可做,政府賺了外匯及稅收,反之,如課奢侈稅,有錢人可能下不了手,商家業績滑落,當然政府也撈不到油了。
要課奢侈稅,還不如課「浪費稅」有意義,社會上過度浪費、不知惜福已到不忍卒睹地步,衣服穿兩次就棄之(或回收),宴席剩菜過多當餿水,單人開大車出差(反正公家出錢),家中裝潢沒幾年又重新換新,向醫生要太多的藥吃不完丟掉(因為不能久存),不隨手關閉電燈等等,但浪費有時難下定義,而且還有「促進消費、活絡經濟」的另類效果,當然政府難據以課稅。
惜物行為常與經濟發展(或說生活享受)相衝突,各人心中一把尺,端看自己如何衡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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