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說到菸與酒在人類歷史中的起源,應無可考,理由是鑽木取火時期,人類早已在吸「二手菸」了,至於喝酒,過熟的水果裡自然含有酒味,那「喝酒」的歷史至少該溯及萬年以前吧?
今年1月11日新制菸害防制法上路,一時全國風聲鶴唳,癮君子有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,好像犯了什麼滔天大罪,幾乎被逼得走投無路,其實吸菸有礙健康是無須辯駁之事,但如與喝酒(酗酒)相比,一個是微罪,一個則屬重罪。
因吸菸而「立即」造成人身或財物意外災害並不天天可見,有人躺在床上抽菸,因睡著而發生火災(那個人一定無危機意識),有人在嚴禁菸火場所如加油站、煤氣分裝場、爆竹工廠等處吸菸而釀禍(那個人一定頭殼壞去),有人亂丟菸蒂造成火燒山(其實施放煙火、天燈也曾引發森林火災),除此之外,吸菸的害處應是長期行之才能顯現(就像嚼食檳榔一樣)。
喝酒就不同了,酒精一旦進入體內,隨著血液循環,很快產生作用,快則幾分鐘(或幾十分鐘),慢則幾個小時,人的意識就會被模糊化,行為不聽使喚,平時中規中矩或守貞如命的人,此時猶如卸甲戰士不堪一擊,怎麼死的都不知道。
人要喝酒通常有藉口,過年要喝團圓酒,結婚要喝喜酒,祝壽要喝壽酒,慶功要喝雞尾酒,唱卡拉OK時也要飲酒助興,保健、美容、營造氣氛要喝紅酒,不如意時要喝悶酒,夏日口渴要喝啤酒,冬天驅寒要喝米酒(麻油雞、薑母鴨),俄國佬尤其喜愛喝伏特加,日本人則偏好清酒,中國人則什麼酒都喝(包括劣酒、假酒)。
在台灣,過年期間朋友相聚免不了要喝春酒,昨天報載五則因喝酒而樂極生悲的不幸,其一為某竹科公司總經理酒後失控與陌生人發生衝突,竟與堂兄聯手打死對方,其二為某高雄朱姓男子酒後開車搭載妻子返家,因精神不濟半路自撞路邊護欄並反彈至路中分隔島,後面來車煞車不及撞死其妻,其三為也是姓朱的男子在台北市某社區大樓與朋友春酒聚會後,下樓梯時因恍神失足踩空而撞牆跌死,其四為台北市某陳姓男子酒後與夜店人員衝突而被痛毆,其五為彰化某黃姓男子因失業連喝八瓶藥酒,酒後騎機車被警方攔截,所幸沒發生意外(實在很意外)。
有人戲稱他的國籍不涉政治,他不屬中國,也不屬台灣,當然更不是日本國或美國,而是屬道道地地的《酒國》,岳父生前曾誇稱他喝過的酒足以裝載一大卡車,甚至在他戒菸之前也有過以一根火柴抽完一包菸的紀錄,「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」以前稱「台灣省菸酒公賣局」,1945年以前叫「專賣局」,日據時期還專賣(就是獨賣、壟斷之意)食鹽、樟腦、火柴、石油,民前11(1901)年甚至是以專賣鴉片起家的,一百多年來為台灣的貢獻實在「不及備載」,但如提到對人體健康造成什麼負面影響,它也是不折不扣的「始作俑者」,想請問執政當局要如何處置它?「飲酒過量有害健康」是眾所皆知,但我要強調,有害健康的事多不可數,譬如熬夜、惡性補習、沉迷電腦(電玩)、整天耗在證券行、好吃油膩又討厭運動、為求生計工作過勞......請問如何改善?可否立法教老百姓遵行?
世事有所得必有所失,只要「人」存在世界一日,矛盾必永遠伴隨,美國自認是高道德標準的國家,但也有人把她看成「惡魔」,我看只有地球一毀,什麼爭議都不存在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