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制菸害防治法即將於明(2009)年1月11日實施,辦法訂定之嚴苛可列入先進國家前幾名。
吸煙(過量)對人體有害人盡皆知,我經常強調,正義與邪惡的鬥爭永不終止,除非人類滅絕,對人有害並不表示無一益處,否則它早自動消失,這種情況何止千千萬萬,酒後開車很危險,甚至會受刑罰,但仍時有發生,因為酒的誘惑力實在太大,人是很軟弱的動物,只要癮一發作,千軍萬馬都擋不住。醫生警告嚼檳榔會得口腔癌,可是檳榔攤卻愈來愈多,這跟辣妹穿著清涼無絕對關係,即使老太婆在兜售仍有人購買,不過由其窈窕孫女經營業績肯定會好很多。
政府制定一些政策或許立意良善,但不少是陳義過高,執行不易,日久流於形式,規定未滿18歲不得觀賞限制級電影,但驗票員如何一眼看出觀眾僅有17歲?如太嚴苛可能影響生意而被炒魷魚,未成年不得簽注樂透彩,我就親眼目睹小學生受家長之託下注,老闆並未拒絕,規定形同具文,乘坐巴士前排應綁安全帶,公司方面也都依照規定裝置安全帶,可是如今幾乎無人使用,司機恐怕安全帶散開影響乘坐,乾脆綁死在座椅下,卻從未聽聞被告發取締。
炒股票美其名為投資,實則為不折不扣的賭博行為,有人貪婪無度不知量力,或聽信謠言押錯寶,導致傾家蕩產甚而自殺身亡,政府是否也要立法規定有多少財力(必須提出證明)才能作多少股票,以導正投資心態,並減少社會悲劇發生?
我不明白菸害防治法嚴到啥程度?在路邊公車站牌候車,是否禁止抽煙?因二手煙可能引起後面民眾不快,校園內禁止抽煙,那校門口呢?是否因對學生會有不良示範也要禁止?那請問要離校幾公尺?我在後陽台抽煙,結果煙霧飄進鄰居家裡,他可告發我嗎?如果吸菸動輒得咎,那有兩個選擇,一是戒菸,二是讓公賣局(現名為中華菸酒公司)關門,因為菸酒對人體都有害(酒的影響是立即的),可是政府會減少一年200多億元的稅收,下得了手嗎?
兩害相權取其輕,沒有一種政策是十全十美、人皆滿意,國民健康局既然有一番美意要國民健康長命百歲(不知糧食夠不夠吃?)我且要觀察其執行力度與持久度,超高的理想是否能徹底實現?如果做不到,那根本就是擾民,政府威信蕩然無存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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