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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「誰像你這樣又髒又懶,大熱天三天不洗澡,臭死人了,房間雜亂得比狗窩還不如」張媽媽厲聲責罵兒子,得到的回應是:「人比人氣死人」,真是令人啼笑皆非,到底我們一生中何事該比較,何事不該比較呢?


     其實大家各有立場,看法莫衷一是,論戰永無休止,我個人的觀感如下:


     有些事情確實該相互比較,到過日本旅遊的人,對當地的治安良好 (當然也有一部分人會犯罪)、待人有禮、環境整潔、行事有序等都留下深刻的印象,反觀中國之旅,不一樣的印象是:不重衛生(尤其亂吐痰)、環境髒亂、犯罪率高、人民素質低落,難道中國人不覺汗顏?(麻痺了)


      機關、學校或社會各界經常舉辦各種名目的比賽,意在相互觀摩與學習,比輸比贏都不必在意,人的天生才能本來就互有高下,上進心才是重要。再說,個人修養、品德、責任感、正義感等都要見賢思齊,如不相互比較,那大家各行其是,以自我為中心,豈不天下大亂?


     至於不要「比較」的事,那可多了,不必羨慕他人住豪宅,偷竊、綁架常是首要目標,開名車的人,出事時常被獅子大開口,老婆長得亮,卻須提防有心者的覬覦,人家老公月給五萬零用錢(月入三十萬耶!),你真小氣才給三千,朋友的兒子考上台大(前程似錦?),我們寶貝兒子卻連大學都考不上(人生黯淡?),老林的太太真幸福,三餐都是老林打理,你卻連蛋炒飯都不會(難道我是笨蛋?),家中誰司何事,法無明文規定,「模範家庭」的家規不是放諸四海皆準,比來比去,終必永無寧日,何必庸人自擾之!
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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