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種電賺的錢比種蓮霧好很多啦!種田一分地每年只能賺三、四萬元,種電光收租金就有七萬多元。」種植蓮霧長達二十年的農民蔡玉心說,收益好又能節能環保,農民當然搶著參加。

     林邊鄉永樂村長蔡玉心在去年的八八水災損失慘重,不但家園被毀,蓮霧園也被土石淹沒,當縣長曹啟鴻和太陽能公司與農漁民座談,鼓勵農地種電時,農漁民都相當有興趣。


      因為,依照說明會的內容,太陽能光電設備做好後,不但節能減碳做環保,還提供農漁民在地就業機會,一分地農民每年可以收到租金約六到七萬元,可以加入管理工作,每個月還有一萬元收入,如果有四分地,就有三十到四十萬元的收入,比自己種田或租給別人的收益都高。


      蔡玉心說,種蓮霧每分地每年約收入七到八萬元,扣掉成本只賺三到四萬元,種四分地才賺十幾萬元,種電比種田賺更多,又不用那麼辛苦。


      而養殖漁業的風險很高,有固定收入,漁民也願意全力配合,現在就看縣府及太陽能公司如何執行,目前已經表達意願交出申請書的農漁民就高達近百人,面積可能約有四十公頃。


 


 


      養殖業在台灣是沒有保障的行業,用水量極大,只能靠抽取地下水來使用,卻因而造成地層年年下陷,只要颱風豪雨一來,積水無法及時排除,養殖物不是缺氧而死,便是隨著大水漂走,以致損失慘重,冬季寒流侵襲,魚、蝦也大半凍斃,讓業者欲哭無淚。種植果樹或其他農作物也是要看老天的臉色,到處廣建工業區、集合住宅或飯店、民宿等,與農田或果園搶奪寶貴的水資源,農民總是輸家,寒害造成嚴重落果,當年收成又泡湯,真是造化弄人。有鑒於此,屏東縣政府與科技公司合作,在漁塭上面鋪設太陽能發電板,業者有租金收入,勝過其一年辛苦養殖所得,又能做環保,不啻是雙贏局面,如能全面有效推廣,則為台灣之大幸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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