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
     剛選上花蓮縣長的傅崐萁,在本月20日的交接典禮上公開宣布聘請其妻徐榛蔚擔任副縣長一職,立即被內政部指為違法行為。


     內政部說由妻子擔任副縣長違反公務員利益迴避法,傅某緊拉其妻之手強調:「我們已在18日辦妥離婚手續,一切合乎法律規定!」


     從沒人提問,傅某也不自我解釋,選戰期間夫妻戮力攜手同甘共苦的緊密關係,為何突然說切就切?問三歲小孩也知道,那根本是在眾人之前大演假離婚的歹戲,一般夫婦辦假離婚,大都是因一方背負沉重債務而不得已出此下策,而傅某此舉則是一種政治操弄手段,是為未來的官司定讞預做準備。


     傅崐萁目前有二案尚在法院審理中,其中涉台鳳炒股案被高院判刑四年,另一涉合機電纜炒股案被地院判刑四年六個月,國民黨因他官司未了,為裝清廉,乃改提名縣府參議杜麗華,並將傅某掃地出門,不料他竟高票當選,是國民黨及司法破害他,還是選民眼瞎?


     其實相同戲碼四年前也在台東縣上演過,當時國民黨提名的縣長當選人吳俊立因貪污案被判當選無效,吳某乃與其妻鄺麗貞辦理假離婚,然後國民黨再提名吳妻參與補選,真是怪事,貪污犯的配偶居然也能當選,民主政治不是毫無缺點由此可見。(待續)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旅遊通 的頭像
    旅遊通

    旅遊通部落格

    旅遊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