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人說人有三千煩惱絲,其實何止三千,我們打從出生之前已經擁有頭髮,直到壽終正寢,很多人都在為頭髮而奮戰,護髮行動無一日終止。


     一般人最重視的莫過於髮型,其次才是顏色。在唸初中之前,我的註冊商標就是光頭 ,好像到初三才留小平頭 (不要誤會是鄧『小平』的『頭』),初始還有點怪怪的,不時會用手去遮掩,深怕他人取笑是「外省頭」(因全班仍有一半以上是光頭族)。


     光頭好處多多,特別是「好洗」,只要毛巾一擦立即乾爽,根本用不著吹風機,其次是理髮費用便宜,甚至在家就可處理,記得有次家母用家中自備的剃頭刀為我剃頭,事後還把原本要給理髮廳的五塊錢送我零用,她有成就感,我有「實驗費」,我們互蒙其利,何樂而不為?再來就是衛生,在那年代各方面衛生條件不佳,男生易生頭癬,女生易長頭蝨,把煩惱絲去光光,一切迎刃而解,而且在炎炎夏日更覺涼爽,為何出家人要剃度?就是要「去煩就簡,專心唸佛」。最後還有一項意想不到的好處,就是晚上停電時,可利用光溜溜的頭頂藉以折射月光,好讓女友繼續完成急繳的畢業論文,夠聰明吧!


     幾十年前,女生的標準髮型一律是「清湯掛面」,也有人稱為「西瓜皮」,當時社會保守、生活單純,倒也讓人感覺清純、可愛,只是時代不斷在進步 (還是退步?),審美觀也隨之變化,髮型師為求名利,髮廊為了製造商機,愛美者為求表現,於是五花八門、光怪陸離的各種髮型讓人目不暇給,甚至以往只有頭髮斑白者才染髮的行為,竟演變成不分性別、年齡,競相把頭頂當畫布,造成五顏六色的「笑」果,人說這是個花花世界,果然不是言過其實。


     英國披頭四合唱團曾瘋迷全世界,他們就是以蓄留「馬統蓋」式的長髮為標誌,樂迷紛紛仿傚(十多年前台灣的豬哥亮就是最典型、最傳神的「仿冒者」),但當時東方社會仍然保守,新加坡還不准他們入境,至於台灣也是「厲髮」甚嚴,警察在街上只要發現男子後面髮端遮蓋衣領,立即強押至理髮廳剪短,以現在標準,那是迫害人權「暴行」,也許還能申請國家賠償。


     以前理髮時髮師常以頭髮過密不好整理為由,要我打薄,我無意見接受,各人體質不同,有人容易掉髮造成禿頭,這在西方社會經常可見,在台灣如蘇貞昌、許信良、黃昆輝、吳伯雄、胡志強等政治人物也是禿頭一族,只是程度不同,並無聽聞他們以此為恥,在國外還有「禿頭者較有智慧」一說,無論密髮、禿(稀)髮、黑髮、白髮,自然就是美,何必刻意掩飾?身、心健康勝過一切,你以為然否?
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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